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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基金有望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、运营情况


发表时间:2009-12-22 16:53:53

  

 

    人民网北京12月22日电(记者常红、高星、张海燕)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,《社会保险法(草案)》提交本次会议三审。社保基金的监督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,草案三审稿拟增加规定,社保基金应该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,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、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。



  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和监督检查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,近年爆发的几个挪用、盗用社保基金的大案更凸显了加强社保基金监督的重要性。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:“国家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,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,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、调剂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运营机构负责管理运营,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保值增值。”“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收支、管理和投资运营的情况。国务院财政部门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、审计机关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收支、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。”



  记者另从全国人大常委会获悉,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社会保险法进行了二审,会后,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共收到各方意见7万多条。

 


主办单位:中共政和县纪委、政和县监察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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