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暂行规定》对中介机构行业自律、信用监督、责任追究等作出规定,通过加强监督管理,建立诚信档案及公示平台,实行市场准入制度,促使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依法、诚信经营。
《暂行规定》还列出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不能做的10种行为,中介组织及执业人员若有违反,将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,视其情节轻重进行处理,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资质(资格)、营业执照。同时实行中介机构执业诚信情况的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,建立诚信档案及公示平台,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被记入良好行为记录、不良行为记录、警示名单或者重点警示名单的,都将按有关规定在晋江政务网上公布。
由晋江市纪委、市工商局牵头,福建省首家县级跨行业中介组织协会———晋江市中介组织协会于今年3月成立。协会由中介组织、经纪执业人员自愿参加、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,现有首批会员单位330家。
依据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,该协会主要从四个方面发挥行业自律作用,规范从业行为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一是制定行业服务规范,树立诚信行业形象。倡导并组织制定中介组织服务标准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、行为准则等,建立健全中介服务行业的自我约束机制,引导中介市场走向规范和成熟。二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维护会员合法权益。及时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,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的管理,协调会员关系,维护公平竞争。三是加强管理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素质。探索建立统一的业内人员流动管理制度,加强行业内部信息共享,组织有关职业道德、法律法规、业务知识、营销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。四是加强交流,促进行业健康发展。组织会员之间、会员和各行业之间、会员与省内外同行之间的交流合作,促进共同发展。 (来源:国家预防腐败局)